江華碼市鎮(zhèn):合伙經(jīng)營起糾紛 多元調解助鄉(xiāng)鄰
2025-08-07 10:55:51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左爽 | 作者:歐陽寧 蔣信祥 | 點擊量:6228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歐陽寧 蔣信祥)8月5日,江華瑤族自治縣司法局碼市司法所指導碼市鎮(zhèn)人民調解委員會、鎮(zhèn)政府成功調結一起因賬目不清引發(fā)的合伙糾紛,實現(xiàn)案結事了,有效維護了當事人權益,彰顯了多元解紛機制成效。
雙方當事人本是同村鄉(xiāng)鄰,二人于2013年約定合伙宰殺、販售生豬,未簽訂書面協(xié)議。但因賬目管理不規(guī)范、收支核算存在分歧,2018年解除合伙時,有合伙資金人民幣6000元未清算,雙方矛盾逐漸激化,遂找到碼市鎮(zhèn)調委會請求調解。
因時間跨度長,很多項目支出都是通過現(xiàn)金形式付款,沒有票據(jù),合伙雙方也未對收支進行管理記賬,因此雙方當事人對該項目的各種開支模糊不清。
調解員化身 “和事佬”,緊緊圍繞爭議焦點,從“情”出發(fā),回憶兩人曾經(jīng)攜手創(chuàng)業(yè)的情誼,喚起他們對過往合作的美好回憶;以 “理” 服人,剖析當下僵持局面可能帶來的后果,引導雙方理性看待糾紛;依“法”釋明,詳細講解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讓雙方清楚各自的權利與義務。在調解員的循循善誘下,原本針鋒相對的兩人逐漸放下成見,開始認真思考解決方案。
調解人員耐心傾聽雙方訴求,細致了解糾紛原委。調解員一方面結合合伙經(jīng)營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清晰闡明雙方權責及潛在法律后果,明確合伙經(jīng)營要求所有合伙人共享利益、共擔風險。另一方面從鄰里和諧、雙方情誼角度出發(fā),引導雙方換位思考、理性溝通。深入分析焦點問題,逐步消除誤解。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,握手言和,于當日簽訂并履行協(xié)議,糾紛也得以圓滿解決。
責編:左爽
一審:左爽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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